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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提出新规定:为保护残疾乘客,车辆必

2025-11-25 10:48

近日,中国民航局交通部门向各地区航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运输公司发出函称,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公民生活的权利,完善残疾人陪行多项措施,残疾人航空保障工作(各单位需在11月21日前提供意见)。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多家航空公司、机场、民航公司等渠道确认了上述信息。征求意见稿建议,空中升降机、升降平台图拉德、残疾人登机梯等附加辅助设备必须配备尺寸合适的便携式导坡器,有效消除高度差异。登机和下机以提高灵活性和安全性。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作目的是通过系统综合措施,持续提升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水平。逐步构建设施齐全、信息畅通、流程规范、服务专业、管理有效的现代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体系,显着提高残疾人航空出行的舒适性和便利性。在工作任务中,首先需要整合硬件基础,添加设施设备。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和《交通运输航站区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导则》的要求,在机场设置无障碍设施。机场公共区域、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欢乐场所等。确保机场无障碍通道、盲道、低层服务台、无障碍卫生间、语音提示系统、屏幕显示系统、标识系统等设施齐全并投入运行。该草案现已开放征求意见,特别提到增加登机和下机辅助设施,以提高灵活性和安全性。残疾人优先通过走廊桥。是否必须使用升降平台、残疾人登机楼梯等。此外,本征求意见稿还建议,千万旅客量的机场应提供方便轮椅旅客使用的电瓶车等辅助移动设备(如固定轮椅位置、液压倾斜功能)。合格的飞机机舱内必须始终配备特殊的窄轮椅以方便使用轮椅乘客可以在机舱门和座位或凳子之间移动以及从浴室移动。残疾旅客按照规定提前申请特殊窄型轮椅登机的,航空公司必须提供。鼓励有条件的机场允许残疾人电动轮椅在机舱门口托运。征求意见稿已经提到,除了增设设施设备外,还提到畅通信息渠道、规范服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严格监督检查等,前往办理乘机手续或前往安检候机区。残疾人使用电动轮椅的,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必须允许残疾人在机舱门口托运。鼓励有条件的机场允许残疾人在机舱门口托运电动轮椅。草案还建议航空公司各机场、机场要认真开展残疾人服务保障法定自查,将残疾人服务流程和风险点纳入服务管理体系文件,定期进行能力评估、问题分析和纠正。各地区民政部门要把辖区内企业落实《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检查的核心内容,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旅客投诉、舆情等渠道出现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缺乏、流程困难、人员服务标准不达标等问题,民政部门要组织专项基础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了解更多信息,有明确的法规来保护残疾人出行。在保障残疾人、“一老一童”和首次旅客出行保障方面,民航局此前多次发布规定和指引。今年5月,中国民航局发布的《运输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指南》中提到,鉴于残疾人、老年人等旅客活动受到限制,活动路线上应尽量减少台阶等高差区域,避免造成交通障碍。如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高差,就需要安装坡道、自动扶梯、电梯等设施来帮助通行。例如,飞机舱门与飞机运动端的连接道路桥应确保轮椅使用者的顺利通行。考虑到身体残疾、老年人等使用轮椅的旅客,登机时,登机桥、摆渡车等设施设备充分满足该旅客的行为特点和实际需求。例如,保持缓坡可以确保轮椅和其他辅助工具能够顺利、顺利地通过。指南指出,建议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公司等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能够提前了解旅客需求,并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此外,对于残障人士、老年人等需要在站台上下飞机的旅客来说,登机桥与站台之间的高差是通行的一大障碍。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建议机场管理机构结合栏杆应急保障程序和施工条件,合理配置登机桥固定端无障碍电梯,为轮椅等辅助器具提供畅通通道。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编辑 张树静 校对 张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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